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
歡迎光臨
  • English
  • Indonesia Introduction
  • 課程系行動版網頁
  • 未來學生
  • 學士班
  • 教育碩(專)博班
  • 多元文化教育碩博班
  • 科學教育碩博班
  • 回課程系首頁
  • 管理網站
歡迎光臨

Recent

數據載入中...
首頁 > 系所資訊
[公告]107學年度教育系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接受申請

大學部學生(含轉學生)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總成績為班上前50%,請於108513日(週一)至108524日(週五)向本系提出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。

申請資格:
一、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排名前50%

二、已修畢花師教育學院任何一個學程(含院基礎學程,院跨領域學程,系核心學程,及系專業學程)或各系認可之他院(系)學程。。

錄取名額:本系多元文化教育碩士班、科學教育碩士班及教育碩士班各5名,共15名。

申請者需繳交資料:1.申請表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(含名次或百分 比)正本3.自傳(600 字以內,12 號字) 4.讀書計畫  5.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、全國性獲獎等),甄選標準含歷年學業成績佔50 %、資料審查佔50%

錄取為連續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,得提前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,但修習課程應遵守學校及本系之規定。準研究生須於大四期間至少修習所申請之碩士班4學分課程,所有選修課程免繳學分費。未依規定修習者取消準研究生資格。

學生必須符合原所屬學系、學位學程學士學位與提前修讀之碩士班碩士學位相關規定,方能發給學、碩士學位證書。依大學法及相關規定,大學生得於三年畢業,碩士生得於一年畢業。其餘規定依本校「大學生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下載申請表

詳情請見本系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細則

本系五年修讀內容介紹

 

瀏覽數  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